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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市公安局發佈消息稱,警方查明,“大媽訛老外”撞人事件中的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經批准在京非法就業,將對其處罰後依法遣送出境。(12月12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老外撞人事件水落石出,不僅還了“中國大媽”清白,而且露出了老外父子倆在中國非法就業的問題。現在根據相關法規,兩老外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,並依法遣送出境。同時,對非法聘用二人的北京用工單位依法罰款。這是好事。然而為其喊好之餘,仍有遺憾:看遍報道,從頭到尾,未看到隻言片語講到老外父子倆姓甚名啥,哪裡人氏,國籍何處,是怎麼來的,做的什麼行當?而非法聘用老外父子倆的北京用工單位亦是“隱身”。
  新聞五要素,“誰”字不可缺。然而犯事老外成了一個“某”,甚至連“某”也沒有,實在蹊蹺。是寫新聞的記者疏忽了最起碼的ABC?恐怕不會。接近實際的原因,或許是以“某”代名的思維定勢和行為模式使然。一直以來, 批評性的新聞報道中,該點名卻不點名,號稱曝光卻“某”來“某”去,連哪一個人、哪一家企業違法都諱莫如深,早已屢見不鮮。因為思維有了定勢,行為成了模式,於是遇到犯事老外,也享受了諱名諱姓的“某待遇”。  (原標題:違法老外也姓“某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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